可轉債的交易規則將迎來重大變化。滬深交易所分別發布公告,發布《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實施細則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交易細則》),并于6月17日起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。同時,發布《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適當性管理相關事項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適當性通知》),進一步強化可轉債投資者適當性管理,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,自6月18日起實施。
《交易細則》和《適當性通知》內容包括對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債上市首日,統一采取57.3%和-43.3%的漲跌幅機制;上市次日起設置20%漲跌幅價格限制;可轉債最后交易日的證券簡稱前增加“Z”標識;明確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債適當性要求,一方面對新參與投資者增設“2年交易經驗+10萬元資產量”的準入要求,強化投資者保護;另一方面,實施新老劃斷,明確存量投資者可繼續參與不受影響。楊曉春